一、初审查询
初审结果已出,请各位考生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结果。
二、 进入初试时间、地点及携带相关材料
(相关资料图)
(一)2023年8月13日(周日)上午
资格复审:8:30-10:20(未在该规定时间内到达者,视作个人自动放弃)
笔试时间:10:30-12:00(迟到半小时不得参加)
(二)资格复审地点:宁波市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)宁波人力资源大厦三楼A座三楼报告厅
(三)携带材料:参加资格复审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国家教育部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或国(境)外留学回国(境)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、职业资格证书/职称证书(以岗位要求内所需证书为准)、党员相关证明材料(以岗位报考要求所需为准)、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、对应年限的社保缴纳证明(历年参保证明)等原件及复印件。提供的各类资料复印件恕不退还。所提供证明材料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,取消资格。
原招聘公告链接:/art/2023/7/24/art_1229116730_
注意:1.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,视作个人自动放弃。
2.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《准考证》,考生凭身份证和《准考证》参加笔试。
原标题:关于2023年宁波人才发展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初试(资格复审+笔试)相关内容的公告